殡葬服务政策解读之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一提到“白事”,平时大家都会觉得忌讳,可遇到亲人离世应该怎样办呢?为使市民更好了解殡葬服务政策,本周的专栏将对“白事”政策进行解读。

  问:家遇“白事”应该怎么办?

  答:1.开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或村(居)委会开具;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开具。

  2.联系殡仪馆派车接运遗体(根据规定,城镇的遗体运输应由殡仪馆承办,农村的可由乡镇殡葬服务站或移风易俗服务组织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遗体运输业务)。携带好死亡证明、逝者身份证和承办人身份证,跟随遗体接运车到殡仪馆办理遗体存放手续,选择丧葬用品、预定告别、火化和灵堂设置等服务。

  3.按照传统风俗,可在家中设置灵堂,供亲朋吊唁。根据新时期环保要求,殡仪馆内无法焚烧花圈和火纸,请提前告知亲朋不要准备。

  4.出殡当天准时到达殡仪馆,参加告别仪式,和亲友一起送别、追忆逝者。

  5.确认火化手续,等待领取骨灰后,到墓地安葬或在殡仪馆寄存。

  6.丧事结束,妥善保管各类证明票据,及时办理销户等手续。

殡葬改革,济南出大招啦……

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

济南出“大招”

将实行基本殡仪服务全免费!

2020年1月1日起

济南户籍居民亡故后

将免费提供遗体接送等基本殡仪服务12月18日上午,济南市倡导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根据济南市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倡树移风易俗文明新风,济南将规范农村殡葬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白理事会建设,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由红白理事会组织丧事活动,规范办丧时间、办丧标准和办丧流程。引导城区文明治丧,规范殡葬活动流程,严格控制一次性花圈的使用。

具体措施如下

济南殡葬服务将有这些新变化

↓↓↓规范农村殡葬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白理事会建设,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由红白理事会组织丧事活动,规范办丧时间、办丧标准和办丧流程,推广以“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鞠躬告别”为主要内容的“追思会”,由镇干部或村“两委”干部主持,做到庄重肃穆、体现逝者尊严、具有仪式感。丧仪后直接送逝者遗体到殡仪馆火化并合规安葬。引导城区文明治丧。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工会和社区作用,推广文明治丧礼仪,规范殡葬活动流程,不在家停尸祭奠,不在户外搭设灵堂、播放吹奏乐曲,严格控制一次性花圈的使用。管控不文明祭祀行为。禁止在具备专用焚烧炉的殡葬服务机构以外场所焚烧冥纸或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出现情况及时处理。编制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需求、方便群众原则,将公益性公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2020年,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处区县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个镇至少建设2处镇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指导村(居)单独或联合建设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农业人口较多的街道至少建设1处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严格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要以树葬公墓林、花坛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入室安放为主,墓穴安葬数不超过安葬总数的40%,墓碑采取卧碑方式,建设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执行。推广节地生态绿色殡葬。鼓励根据当地风俗,继续推广原有先人纪念林、树葬、原地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安葬做法,切实满足群众安葬需求。
摸清散埋乱葬底数。市对城区山体公园、居民小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内散埋乱葬坟墓和传统墓葬点进行定位固化,建立台账并转交各区县;各区县对村庄内外、林地、耕地、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和传统墓葬点进行定位固化,建立工作台账。

遏制新增散埋乱葬坟墓。2020年7月1日起,各区县依据工作台账加强巡查,确保不再新增散埋乱葬坟墓。

分类治理散埋乱葬坟墓。各区县要在遏制新增散埋乱葬坟墓基础上,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引导群众迁移原有散埋乱葬坟墓,免费安置在合规公墓(骨灰堂);对一时不愿迁移的,按照“合规范、去坟头、改卧碑、增绿化”等方式原地整理美化。2020年年底完成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和村庄内外的散葬坟墓治理;2023年年底完成全部散葬坟墓治理。
实行基本殡仪服务全免费。2020年1月1日起,我市户籍居民亡故后,免费提供遗体接运、车辆和遗体消毒、遗体冷藏存放、遗体火化、骨灰盒等基本殡仪服务。
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选择骨灰撒散、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及深埋不留坟头等安葬方式的,按照《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给予奖励。                                
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运营、管理纳入当地基本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对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成效显著的区县予以奖励。
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制定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宣传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以及党和国家推行绿色殡葬、保障奖补等有关政策,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进一步提高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性。
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倡导移风易俗推进绿色殡葬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考核问责。将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获取移风易俗、散埋乱葬和公墓建设等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